海关通知
安哥拉— 海关进口指南
1. 所有高价值货物(超过400美元)必须在清关之后方可入境。海关有权按其意愿重新评估货物的价值。如果货物被判定为高价值货物,需通过正式清关程序方可放行。
2. 在文件中最好注明收件人的手机号码。
3. 作为清关程序的一部分,所有药品都需要获得该国卫生部的批准。
4. 对于所有包含以下品类的货物,收件人必须获得到该国电信部颁发的INACOM许可证。为了避免延误,许可证应在货物抵达安哥拉之前取得。
-通信设备
-电脑零部件
-电子设备
-电信设备
斐济— 清关文件及税务验证号规定
请注意以下的斐济清关规定,以便高效清关。
1. 所有货物必须附带打印或电子的商业发票或税务发票(其它类型发票/估值文件不予接受)。
- 所有发票须用英语。
- 发票各项目上需标明海关关税号码。
- 发票必须列出单位价格和总价。
根据1986年版的斐济海关条例,向斐济海关提供非正式文件或低估价发票均属于违法行为。政府对这样的行为将给予严惩,并处以高额罚款。
2.所有非生物降解的塑料袋都需要提供环保部部长签发的进口许可证。
3. 斐济海关新条例规定,所有进口商必须具有在斐济海关登记的税务验证号(TIN)。如果没有这个号码,进口商可提供税务验证号申请函给TNT,TNT可以代为安排登记。
土耳其-2013年4月5日
禁止进口含有酒精的饮料
根据土耳其海关的规定,该国严格禁止进口含有酒精的饮料。
如果红酒或者其它含有酒精的饮料进口至该国,即使是作为礼物或样品,它们也将被土耳其海关扣留并做销毁处理。
在该国进口含有酒精的饮料只能通过获得土耳其政府特批的酒精饮料公司运作。
肯尼亚—商业发票要求
所有非文件类货物必须提供原始商业发票。形式发票不可接受,货物将由海关暂扣或拦截,在合规拖延将导致报关中止。
实际托运货物必须附带原始商业发票,发票应包含如下内容:
1. 委托人(发货人)和受托人(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包括详细联系信息
2. 发票日期
3. 关于货物及货物原产地的完整、意义明确的说明
4. HS代码(统一关税代码)
5. 货物的真实价值(货物单价、各类货物的总价值、发票总价值及币种)
6. 确认发票准确及真实信息的声明 — 签名和日期
7. 所有商业发票必须含有规定的或预先确定的运输费用
8. 必须采用机打发票。手写发票不予接受
9. 交付条款(国际贸易术语) — 卖方与买方之间的条款
10.出口原因
请确保所有商业发票体现货物实际的商业价值。商业发票上不能出现诸如“仅作为海关申报价值”之类的声明,因为此类声明可能导致对货物的重新评估,以及额外罚款和交付延迟等问题。
孟加拉国—非文件类发票要求
对于运抵孟加拉国的所有非文件类托运货物,商业发票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必须明确说明所托运的货物内容(应避免使用模糊说明,如织物、服装、样本、零部件等)
2. 必须使用机打发票,且必须用英文。手写发票不予认可
对于运抵孟加拉国的托运货物,如未附上述信息,将面临罚款。罚款由发货人承担。
乌克兰—商业发票要求
乌克兰海关当局对于进口至乌克兰的托运货物发票具有严格要求。必须随附至少3份原件。 此外,发票必须包含以下详细内容:
1. 发货人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
2. 收货人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
3. 详细说明每件物品(笼统的说明,如样品、礼品或私人物品,不予认可)
4. 发票提到的每件商品的具体数量
5. 单位价值(推荐使用全球交易货币,如欧元、美元)
6. HS代码(统一关税代码)
7. 货物总价值(推荐使用全球交易货币,如欧元、美元)。海关不予认可“无商业价值”或“无价值”申报
8. 交付条款(国际贸易术语) — 卖方与买方之间的条款
9. 发票必须按单件物品说明运费
10. 原产国
11. 价值超过100,00欧元的包裹必须随附原产地证书(原件)
无原始发票的货物不能报关,并可能导致交付延迟,直至收到发货人提交符合规定的文件。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托运货物将被退回发货地,费用由发货人承担。
沙特阿拉伯王国— 沙特阿拉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
沙特阿拉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发布以下新规定:
1. 药品不得递送给沙特阿拉伯王国的任何特定个人。
2. 不得进口维生素或用于增肌的类固醇,除非该药品由沙特阿拉伯的注册公司经销,且取得MOH(卫生部)的批准
3. 任何药品进口至沙特阿拉伯,必须事先取得MOH(卫生部)的批准
4. 任何药品进口应采用温控包装。
违反以上规定将导致托运货物被没收,并由海关销毁,同时沙特阿拉伯有关部门将对收货人处以罚款。
澳大利亚—违禁品
澳大利亚海关已发布以下货物相关信息,这些货物一旦入境将被拦截和销毁。
澳大利亚海关规定,以下物品不得进口至该国。
- 激光笔
- 弹簧刀
- 新型电击装置,如电苍蝇拍和香烟打火机
以上物品在进入澳大利亚境内时,将被海关及边防拦截和销毁。请确保所发运的货物中无上述物品。
博茨瓦纳、莫桑比克和斯威士兰 — 商业发票要求
所有非文件类货物必须附带原始商业发票。形式发票不予认可,且装载货物将由海关暂扣或拦截,直至货物处理流程通过合规性审核后为止。
实际托运货物必须附带原始商业发票,发票应包含如下内容:
1. 托运人(发货人)和受托人(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包括详细联系信息
2. 发票日期
3. 关于货物及货物原产地的完整及指向明确的说明
4. HS代码(统一关税代码)
5. 货物的真实价值(货物单价、各类货物的总价值、货物总价值及币种)
6. 确认发票准确及真实信息的声明 — 签名和日期
7. 所有商业发票必须含有规定的或预先确定的运输费用
8. 必须采用机打发票。手写发票不予认可
9. 交易条款 — 卖方与买方之间的条款
10. 收货人增值税号码
11. 出口原因
请确保所有商业发票体现货物实际的商业价值。商业发票上不能出现“仅作为海关申报价值”此类的声明,因为此类声明可能导致对货物的重新评估,以及额外罚款和交付延迟等问题。
俄罗斯联邦 — 文件类货物的类别
仅纸质打印或书写的文件才被视为俄罗斯联邦的“文件类货物”类别。其他货物类别,例如编码的CD文件,俄罗斯海关视其为非文件类货物,并根据相关规定运送。
以“文件类货物“名义运送的非文件类货物(实际书写或打印的纸质文件除外),一经海关确认,该行为将被视为违反俄罗斯海关条例,有可能导致交付延迟或罚款等后果。
泰国 — 药物及药品的进口限制
将药物及药品运至泰国之前需获得进口许可证。若在运送此类货物之前未获得进口许可证,可能导致受到海关罚款、以及货物被没收及销毁等后果。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网站:
http://www.fda.moph.go.th/eng/drug/index.s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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